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緣份就是有效期限,緣已盡就不要強求

 【緣份就是有效期限,緣已盡就不要強求】 我們跟宇宙中的萬事萬物都有一個緣份在那裡,所謂的緣份不一定指對人,對物、對現象、對抽象的、對具體的,緣份都存在。 我買一部手機,一用就用了五年,這就代表我跟它的緣份很長,如果一出新機就換,或是剛買沒多久就壞了、丟了,這就說明我跟這手機的緣是很淺的。 有人房子一住就是四五十年,這就是他跟這個地方很有緣。剛加好友就被刪,這就是你跟那個人的緣份就只能有機秒鐘而已。結婚二十年後來離婚了,這就是你倆的緣份就只有二十年,緣份就跟物品有效期限一樣,有的永遠不會壞,有的一下子就壞。 在我們生命中來來去去的人非常多,有的人到了時間就會離開,有些人到了時間就會進來,有的關係可以維持一生,有的可能就幾秒幾分而已,這都是緣份,都很正常的現象。 無論人或物,緣盡了就該放手,不要強留。強留緣份已盡的人事物,痛苦的都會是自己。強求來的關係就像靠機器維持生命體徵的病人一樣,只是空殼已經沒有意義。 希望太多,必然就會失望,不屬於我們的,要學會放手,把心裡面過期的東清一清,不要再去想那些過去的破事破人,日子才會舒服。 我們要做的就是珍惜眼前所有的緣份,幫助過我們的、陪伴在我們身邊的,我們要好好的珍惜與感恩,甚至那些對我們不好的,我們也要感恩他,因為他的出現一定是有某種目的(讓我們悟出某些道理),我們要珍惜這個緣份。 人生中的每一件事,本來就不可能都如自己的意,不要強求得不到的事,刪除不愉快往事、刪除緣份已盡的人事物,感恩身邊所有的人,讓自己內心保持乾淨,才能活得自在。 #赤腳生活正能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