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緣份盡了就會離開】 食物都有保存期限,過期了就不能吃了。物品都有使用壽命,不可能一百年不壞,過了某個期限之後性能就會下降。 人與人的相遇其實也是一樣,都有一個「使用期限」,這期限就是所謂的緣份,你跟某人可能只有三分鐘的緣份,過了這三分鐘,這輩子可能再也不會見面。你跟某人有三十年的緣份,當這三十年到了,他也會離你而去,或你離她而去。 今天我們眼前的一切是緣份,例如你今天開車看到一個路人,但你跟他的緣份就是這十幾公尺外的幾秒鐘的視線,瞬間就過去了。 所以朋友來來去去都是很正常的事,今天對你很好,明天突然翻臉絕交,這也很正常,原因就是「保存期限」到了,你硬是要留,就是違反天意,就跟交通違規樣,違規一定會被處罰嘛,你硬是要把他留下的後果,輕的就是傷心,重的打架吵架都出現了,甚至可能鬧出人命,這就是對你的處罰,因為你沒有順天意,明明該分離你卻要留他。 今天他會出現在我們的生命裡,是他前世欠的,或我們欠他的,所以才會相遇在一起,都是為了還債,當債還完了,就是緣份盡了,解散是必然的。 對方的離開我們無法控制,我們可以控制的是好好珍惜相處的時光,無論對方是以何種身份來到我們旁邊,可能老闆、可能伴侶、可能同學或朋友、可能父母家人,我們都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時光,斷交了也不要惡言相向,因為大家都是來還債的嘛,斷交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他的錯,因為上輩子的債務都清了,大家都該走了,以後永遠不會再見。 #車老師開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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